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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与能力的哲学和语言学理论基础  
作者:FroG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3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牧阳人学校  章兼中

    摘   要:本文依据哲学和语言学的理论,论述语言知识与语言运用能力的内涵、概念及其因素以求升华对它们的鉴别和理解,促进外语教育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知识、能力、语言、言语、语言能力、语言运用、言语行为、交际的能力、知、做

    什么是知识,什么是能力,其功能定位如何,这个既古老又年轻的问题,又一次成了当前外语教育界争论的热点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外语教育要把知识与能力的概念、内涵和因素弄清楚。为此,首先必须加强对哲学、语言学(当然也包括心理学、教育学等)的语言知识观和语言运用能力观的理论关注,加深对知识观与能力观历史发展变化特征的认识,吸收知识观与能力观新的理念,使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现实、学理与实践相辅互补和沟通融合。然后,回过头来反思分析外语教育中知识与能力的问题,探索其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们就容易看得更清楚、领悟得更透彻和体会得更深刻,就能更好地不断提升外语教育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的有效性。

    一、哲学与语言学的理论基础

    1.哲学基础

    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从本体论的争辩向认识论和语言问题的研究转变,跨越了三个不寻常的历史阶段。西方古代哲学的本质特征是探讨精神和自然界何者为本原的本体论问题。近代开始,哲学研究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或意识)与客观存在、精神与物质(或观念与客观世界)关系的认识论问题。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概括地说不外是物质和精神。因此,解决思维(或意识)与客观世界存在和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是解决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认识论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能动地、创造性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人的思维与语言是密切联系的。思维,是语言所表达的内容。语言,是表达思维的形式和物质手段,是思维的成果和直接现实。由于思维与存在的问题和人的行为以及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20世纪以后,哲学界又开始关注语言、客观世界和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语言,又成了哲学界研究的核心问题。哲学开始从人的因素、人的行为角度,研究语言和意义,研究语言和言语行为。哲学家奥斯汀(Austin,J.L.)和塞尔(Searle,J.R.)把哲学与语言学结合成一门新的学科:语言哲学。他们从人的活动、人的行为活动角度研究语言和言语行为,从而创建了言语行为理论。语言与言语行为,语言知识与语言运用及其意义,这个语言本质的核心问题,也成了哲学与语言学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

    2.语言学基础

    传统语言学的语言观认为,语言是形式,是符号。语言与社会没有任何联系。他们还认为,语言是个人现象,不是社会现象。语言是客观现象的直接反映。他们研究语言学问题,着重和局限在研究语言的形式、语言的符号和语言的结构及其发展规律上,而不研究或忽视语言在社会中的使用。诸如,索绪尔(Saussure,F.D.)只研究语言,不注重研究言语;布龙菲尔德(Bloomfield,L.)采用描写语言的方法研究语言的结构,忽视实际的言语研究;乔姆斯基(Chomsky,N.)只研究个人现象的语言习得机制、普遍语法,也不重视语言运用的探讨。

    语言学的新语言观主张,语言是社会现象,是人们交流思想情感的交际工具。索绪尔提出,语言是社会现象。奥斯汀和塞尔也把语言看作是社会现象,进而从人的行为角度把语言视为人的言语行为。奥斯汀还提出,语言是人类社会的纽带。没有语言,社会就会停止发展,社会就会解散和消亡。韩利德(Halliday,M.A.K.)和海姆斯(Hymes,D.)也认为,语言具有社会文化性,是人们重要的交际工具。海姆斯还首次提出交际能力的新概念。离开了语言,离开了交际,离开了语言这个交际工具,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信息活动就会中断,就无法实现。因此,研究语言,特别是研究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使用语言的交际活动,就显得更为重要。如果不考虑语言的使用,不重视人们在社会中使用语言交际的能力,不关注语言的实际使用的目的,就不可能认识语言的本质,就难以从根本上理解和掌握语言的结构和语言的规则,也就无法真正了解、交流和沟通语言的意义和信息。人们只有通过在多元文化社会中交际运用语言来描述和理解语言的结构和语言使用规则的普遍特性,揭示人们使用语言的规律性,才能更好地认识语言的本质,从根本上理解和把握语言的结构和语言的规则以及相互沟通语言的意义和思想情感。由此,历史上是重语言知识的形式、结构的研究,还是重语言的内容、意义、使用的研究,就构成了哲学和语言学研究语言的两大流派。

    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的特殊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毛泽东,1956)。概念的内涵,反映事物内部固有的特殊矛盾和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反映事物的本质特点。因此,明确事物的概念及其内涵能揭示它的本质特征和实质内涵。语言运用能力,是外语课程中最关键的术语和最核心的概念。明源清流,以哲学和语言学为理论基础,认识语言知识与语言运用能力的概念及其实质、内涵和潜蕴的因素,就能直接作用和深刻影响外语教育的方向、性质、价值观、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策略方法和教学评价等。以哲学和语言学为理论基础,反思、辨别和论证什么是语言知识与语言运用能力的概念、本质特征和潜蕴因素的来龙去脉,就显得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语言与言语

    德国哲学家、语言学家洪堡特(Humbo—lat,W.V.,1767—1835)曾在《语言结构的多样性》中指出,语言是人脑内在的一种结构,是讲话人的智能部分,是大脑的一种语言能力,是大脑的一种创造性的能力。人们有专运用有限的语言手段创造出无限的语言行为。他还提出语言的概念,认为语言是一种外显行为。著名的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Saussure,F.D.,1857—1913)强调语言在社会中的作用、语言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以及人们是怎样运用语言和语言使用规律的。他用法语区别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关键概念。在他的语言学专著《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索绪尔首先区分了语言和言语是两个既不同又相对应的核心概念。该书是他的学生将他的讲课内容整理出版的,被认为是语言学领域的哥白尼式革命。语言学界对这种区分作出了很高的评价,认为区分语言和言语两个相对应的术语,对语言学研究语言本质特征作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因为,区分语言和言语两个既区别而又相对应的观点,是最能体现语言本质特征的。

    1. 语言

    语言是语言体系(language system)。语言作为代代相传的一种体系(language as a system),是语音、词汇、语法结构规则的体系,是语言的形式。语言,是一种潜在于一群人的头脑中(或语言社团中)共有的一种抽象的和稳定的语言体系,是内在于大脑中的一种语法系统或一套普遍规则。因此,语言具有社会性的特征,它决定每个人听、说、读、写和表情达意的具体形式。

    2. 言语

    言语,是指语言运用(language as used),是指语言“运用”的范畴(as the ‘executive’ aspect of language),是人们说出和听到的话,是人们写出和理解的内容。言语,是人们说话表达内容时,内在心智符号(signs in the mind)和心理生理机制组合的外化结果。因此也可以说,言语是语句的产出、表达和运用(produced)。言语,就是语言运用,是表现出来的具体内容。它反映讲话人的个人特点,并总是与具体的环境、语境或情景和情意紧密相联系的。因此,语言常因时因地而无限动态变化。相对于语言来说,言语具有个人性、具体性和变化性的特点。

    语言和言语,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语言是语言形式,是语音、词汇和语法结构的系统。言语是语言表达的内容,是听到和说出的话语,是运用语言表情达意。这是语言与言语的区别特征。但语言与言语又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言语,是一个言语社团说出的话和内容。语言,是从言语中归纳出来的结构形式。一个言语社团说出话的总和,就是该言语社团的语言。

    三、语言结构与实际话语

    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和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代表人物有博厄斯(Boas,B.,1858—1942)及其学生萨丕尔(Sapir,E.)。他们对美洲印第安人百来种土著语言的描写,开创了描写语言学和结构语言学的先河。布龙菲尔德(Bloomfield.L.1887—1949)的《语言学》的出版,标志着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诞生,并成为上世纪30年代初至50年代末在世界上占统治地位的语言学流派。Bloomfield完全赞同索绪尔把语言区分为语言和言语两个方面的观点,并根据这一观点,把语言区分成语言结构和实际话语两个因素。

    1. 语言结构

    语言结构的特征对社团全体说话者来说都是一样的,是语音、语法范畴和词汇等组成的一个严格系统。语言系统,是一个语音、词汇、语法习惯的稳定结构,是一个言语社团可能说出的话的总和。

    2. 实际话语

    实际话语(即言语)的特征,是语言系统未固定的方面,各不相同,而且在系统的特征上也都有变化,都是因时因地和因具体情景无限变化的。实际上Bloomfield对习惯的、稳定的和严格的语言结构系统与实际话语的区别特点的描述,和索绪尔的语言与言语的区分其意思是完全一致的。

    四、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

    上世纪60年代初,美国的乔姆斯基(Chomsky,N.)在区分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观点的基础上,着重研究语言能力,创立了著名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该理论后成为国际上一种主要语言学流派,被誉为语言学的一次“伟大的革命”。乔姆斯基从哲学的角度,用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linguistic performance)两个相对应和区别的概念来替代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他把人们说话时具有的语言知识和重组语言知识的实际运用之间作了明确区别。

    1. 语言能力

    语言能力,是指一种严格的、抽象的和与生俱有的天赋能力,是说话者在说话过程中能说出语法正确的句子,是一种语法和语义规则的体系(the system of grammatical and semantical rules),是指说话者和听话者所用的语言知识或语法知识。它能帮助、指导和制约掌握语言知识的对话者、读者和写作者实际运用语言。语言能力,也是语法内在化的能力,是儿童接触语言材料以后在大脑中内化了的语言规则体系(internalized system),即掌握的语音、词汇、语法知识。人们具有内在化的语法能力,就能创造出千千万万个句子来,其中包括从来没有听过和说过的句子。

    2. 语言运用

    语言运用,是一种人们运用语音、词汇和语法知识进行听、说、读、写与表情达意的能力,是人们在特定的情景中运用语言沟通和交流思想和信息。语言运用,就是语言知识的实践运用,就是在具体情景中语言的实际使用。

    综上所述,语言能力,是内在的、隐含的、抽象的、稳定的、长久的和个性化的语言知识,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实际上发展了洪堡特的语言能力的理论:人们能运用有限的语言手段创造出无限的句子来。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也与索绪尔的语言有共同之处。它们都是指大脑内在化的语言知识或语言规则。区别点则是,乔姆斯基从个人心理角度把语言能力看成是个人人脑的特征,是动态的,是生成语言过程中的潜在能力。而索绪尔则把语言看作是社会的产物,是一个社团所必须遵循的惯例的集合。语言运用,是指对语言知识在具体场合和具体情景中的实际运用,即实用语言(the actual use of language)。语言运用,是说话者说出语句,是听说读写理解和表达思想情感的过程。语言运用,是外在的、可观察的、多变的,是具有个性特征地运用语言,并在语言运用基础上组成语言体系。口语运用还是瞬息即变的。乔姆斯基的语言运用与索绪尔的言语概念的内涵,没有多大的区别,也是基本一致的。

    五、语言与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speech act)理论,是英国著名哲学家、语言哲学家和日常语言哲学牛津学派的代表人物奥斯汀(Austin,J.L.)首创,其学生,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塞尔(Searle,J.R.)把它进一步发展、完善和系统化。1955年Austin在美国哈佛大学的讲座《怎样用语言做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1962)从人的行为角度看待语言活动,并首先提出言语行为的概念。于是,哲学界开始把人的因素引入语言和意义中进行研究。在Austin看来,言语是说话,说话就是行为,就是言语行为。言语行为就是用语言做事。它还可细分为三类:以言叙事、以言做事和以言成事。Austin认为,自然日常语言是完美的和丰富的。他用分析日常语言哲学的方法来分析研究自然日常词语或语句的用法并建立了言语行为理论。在他看来,如果要理解言语行为中的语言,就必须超越语言形式之外,去考虑言语行为是受使用语言的社会规定制约的。他的学生Searle的著作《言语行为:语言哲学论文》(Speech Acts: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和《表达和意义:言语行为理论研究》(Expression and Meaning: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Speech Acts)使言语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更趋严密、系统和完整。

    什么是言语行为?从哲学角度看,它是指说出语句时完成的行为(Acts performed when words are uttered. Oxford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Simon Blackbur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它是指说话者用说出语句做事的行为,即用语言做事的行为。

    Searle(1969:17—19)研究言语行为理论的具体对象既是言语又是语言。言语行为和语言是不可分离的,但以言语行为为主,以言语行为为核心。他们研究言语行为理论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人们想要表达的意义都可用语言来表达。Searle认为,语言交际的基本的和最小的单位是完成的言语行为,而不是词语或语句符号及其标记。因为,一切语言交际都蕴含有言语行为。

    Austin把说出的语句分类成三种言语行为。一是,说出语句行为(locutionary act),主要是指用语言组成的声音,组成符合语法的句子和表达事物的意义的综合体来完成的行为。二是用语言做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是指在特定的语境中,特定的条件下和抱有特定的意向说出语句来完成的行为,诸如threatening,praying,promising等。三是,用语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主要是指用语句完成事件并取得效果的行为。Searle(1969:16)在这基础上又补充了第四种行为:命题行为(propositional act)。他认为,用语言做事包含着命题和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 force)。词面、句面意义和言外之音是紧密联系的。所以,说出语句时,四种行为:说出语句行为、用语言做事行为、命题行为和用语言取效行为,是同时实现的。

    Searle(1969:66—67)根据用语言做事行为的四个条件或四条标准,进一步对用语言做事行为进行了分类。这四条标准,一是基本条件:说出语句的意向(目的);二是真诚条件:呈现出的心态;三是先决条件:合适的方向,即语句与世界的关系;四是命题条件:命题。他还根据这四条标准,把用语言做事行为分成五类:

    1. Representatives(断言行为):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诸如assert,state,affirm,deny,report,conclude等。

    This is a Chinese car.

    2. Directives(指示行为):指具有使听话者做某些事的功能的言语行为,诸如suggestion,order,request,command,demand,ask,insist等。

    Why don’t you close the window?(suggestion)

    3. Commissives(承诺行为):指说话者将承担做些什么事的言语行为。诸如promise,swear,threat,guarantee,offer,pledge等。

    I’ll take you to the movies tomorrow.(promise)

    4. Expressives(表达行为):指说话人表达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的言语行为。诸如thank, apologize, congratulate, complain, welcome, deplore等。

    Thank you for help.(thank)

    5. Declarations(宣告行为):指改变世界上事情的状况的言语行为。诸如name, define, declare, resign, nominate等。

    I now pronounce you man and wife.(declare)

    Austin和Searle提倡的言语行为,在语言教学和教学大纲设计中常被用作语言功能。Searle的上述五类用语言做事的言语行为,诸 如assertion, state, affirm, suggestion, order, request, ask, promise, offer, thank, apologize, congratulate, complain, name, define, declare等,都被以后产生的功能意念大纲用作语言功能项目。实际上,语言功能理论就是研究言语行为的理论。言语行为,也是社会语言学和语用学十分关注的对象。因此,威尔金斯(Wilkins,D,A)、范埃克(Van.EK,J.A.)等功能意念(Funtional and Notional)教学学派的代表人物,在制订功能教学大纲(Fuctional syllabus)、意念大纲(Notional syllabus)时,所用的语言功能就是用语言做事。语言教学,旨在培养学生用语言做事的能力。

    Saussure和Austin,Searle对语言和言语区分的观点基本相似。他们都把言语看作是说话,是语言运用,是听说读写运用语言,但仅仅是后者把说话进一步看作是言语行为,用语言做事的行为。他们对语言的观点更是雷同。用下表可以说明。

    表1  Saussure和Austin,Searle的语言观对比

 Saussure  Austin,Searle
 语言是社会产品 语言是社会现象,是文化的载体 
 语言是社团心智的产物 语意源于心智的意向 
 语言规则系统存在于个人的大脑中 言语行为要遵循社会使用规则 
交际要符合语言规则系统和社会使用规则  用语言做事行为受意向和社会使用规则制约 

    六、语言行为潜能和实际语言行为

    以捷克语言学家马泰休斯(Mathesius,1882-1946)、波兰社会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Malinowsky,1884-1942)、英国语言学家弗斯(Firth,J.R)及其学生韩利德(Halliday,M.A.K)为代表的英国社会语言学派,即功能语言学派,把语言看作是社会现象,是人类生活的一种方式,是人们社会活动的有机组织部分。由此,他们跳出语言形式研究的局限性。Halliday根据言语行为理论,进一步发展研究语言功能理论(theory of the functions of language)。真如Halliday所说,“语言学……应关注……言语行为或文本(text),只要通过使用语言(Language in use),即所有的语言功能的研究,那么所有的意义部分就会凸现成为中心”(1970:145)。言语行为,是用语言做事。语言功能,是指意义、使用语言,也是用语言做事。语言功能,实际上就是言语行为。用语言做事,用功能表情达意,就需要语言形式。意义决定形式。表情达意的功能决定语言形式,但又离不开语言形式。Halliday认为,儿童学习使用母语时的七个基本语言运用(language performs)的功能(1975:11-17)如下:

    1. 工具功能:用语言取物;

    2. 调节功能:用语言控制他人的行为;

    3. 互动功能:用语言与他人互动;

    4. 个人功能:用语言表情达意;

    5. 启示功能:用语言学习和发现;

    6. 想象功能:用语言创造一个想象的世界;

    7. 陈述功能:用语言交流信息。

    以后,Halliday(1985,1994)又把语言高度抽象化并概括成三个功能:

    1. 概念功能:组织、理解和表达对世界和人们自己的感受;

    2. 人际功能:使人们能参与和他人一起的交际活动;

    3. 语篇功能:用口语和书面语把概念和人际交往的结果组成语篇。

    Halliday选用语言行为潜能(linguistic behaviour potential)和实际语言行为(actual linguistic behaviour)两个相区别的概念来替代索绪尔的语言与言语和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三人在言语问题上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们一致认为,言语是说话者实际说出的话。Halliday对语言问题则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认为,语言不是一种“知识”或“知”的方式(a form of “knowing”)。语言,是一种做事的方式(a form of “doing”),是说话者在语言和文化上选择的范围,即言语行为能做事的范围。语言,是说话者“能做”的事。言语,是说话人“实际做了”的事。言语,是要得体地使用语言,要根据特定的时间、地点,对谁、如何说、说什么话(When and where and how to say what to whom)。人们可通过语境变化、交际文体差异、交际双方的社会身份和关系来预见学生用语言做事。

    七、语言能力和交际能力

    英国社会语言家海姆斯(Hymes,D.H)基于言语行为理论和功能语言学理论:语言功能是语言行为、是用语言做事的观点(章兼中1983:206—212),对比区别Chomsky的“语言能力”后,首先提出了交际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的概念。Hymes认为,一个获得交际能力的人必须获得语言知识和使用语言的能力。

    Hymes和Widdowson等认为,语言是为了交际(Language is for communication.),作为语言知识的语言能力则是交际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获得交际能力的人,他必须既获得语言知识,又获得使用语言的能力。他不仅要掌握语言知识,造出合乎语法的句子,而且还要掌握语言使用规则,得体地使用语言。因此,不懂使用规则,单纯地掌握语法规则,也就毫无用处。关于什么是交际能力,Hymes提出交际能力的四个特征(1972:281):

    1. 能辨别、组织合乎语法的句子;

    2. 能判断语言形式的可接受性;

    3. 能在适当的语言环境中得体地使用语言;

    4. 能知道语言是现实常用的和受限定的。

    Hymes提出的交际能力,实际上包涵了语言知识和语言运用两个方面,并规范了它的可接受性、可行性、适合性和实用性的四个特征或四个标准。由于定义交际能力不存在一个具体客观的标准,因此,Hymes的交际能力的四个特征,也并未达到公认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也并未为社会语言家、功能语言理论提倡者所一致接受。他们还纷纷提出各种不同的标准和概念。简括如下:

    Mumby,J.(1978)的交际能力四特征:表达意图、不是练习语言,具有信息差,有情景上下文和语言力求真实。

    Canale和Swain(1980)的交际能力四特征:语法能力(语言能力),社会语言能力(得体性),话语能力和策略能力。

    Pietro,D.的交际能力四特征:语法形式能力,语言功能的社会文化能力,达到目的的心理能力和言语行为能力。

    Johnson和Morrow(1981)的交际能力三特征:具有信息差、选择和反馈。

    Littlewool(1984,1990)的交际能力四特征:语言能力,认识语言形式的交际能力,具体情景中交流思想的能力和语言形式的社会意义能力。

    Savignon,S. J.的交际能力三特征:语法能力,社会语言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章兼中,1992,P19—18)。

    Richards,J.C.,Platt J. and Platt H(1991, 1998)的交际能力四特征:语言的语法和词汇知识,说话规则的知识,懂得如何使用和对各种不同类型的言语行为作出回答(反应)以及懂得如何得体地使用语言。

    Hudson,G (2000)的交际能力三特征:语法能力,语用能力和社会文化能力。

    牛津语言学词典给交际能力定义为,“一个说话者在一个社团中熟练地运用语言的规则和惯例等的整套知识”。这是60年代后期海姆斯提出的用以与乔姆斯基的“能力”(competence)相区别的概念。乔姆斯基把能力概念限定在语法知识范围内。(A speaker’s knowledge of the total set of“rules,convetions,etc. governing the skilled use of language in a society. Distinguished by D. Hymes in the late 1960s from Chomsky’s concept competence,in the restricted sense of knowledge of a grammar. Oxford Concise Dictionary of Lingusitics,1997)。

    根据这个交际能力的定义,对比包括Hymes在内的上述诸多语言学家和语言教学法家赋予交际能力的特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如果把个别人,如Canale和Swain的策略能力剔除在外,那么上述各家的交际能力特征基本上都包含在这条定义规定的范畴之内。而Hymes和Richards等的四个特征,也更趋同于该交际能力的定义。因此,交际能力主要蕴含知识和语言运用两大因素。

    1. 知识,即语言能力,是指语言的语音、词汇、语法和使用语言规则的知识及用语言做事的功能等的知识。

    2. 语言运用,即社会语言能力、语用能力,是指运用语言的能力,是运用语言交际功能的能力,是沟通和交流内容、意义和信息,是用语言做事,是依据特定的情景、功能、角色和地位得体地运用语言的言语行为,是运用语言交流思想情感,是综合运用语言能力和交际运用语言能力。        

    (摘自《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2006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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